一張1500萬的離婚證書
舊時代的男人是7年之癢,他是10年癢一次,平均每10年就多一個女人。變心的男人不值得愛,但是秤斤論兩的話,能賣就快賣。
潑辣小三 不知有小四
嫁進這個家前,就知道公公有外遇,外遇原因聽說是在家得不到愛情。公公是老大,以前他和那些未嫁未娶的弟妹們都住一起;所以公公的老婆每天下班回家,有數不清的衣服和盤子要洗,甚至要幫罹癌的婆婆按摩,在這種狀況下,男人回家只看到一個又累又沒情趣的老婆,所以40幾歲的黑狗兄公公,在舞廳認識一位「可憐女人」,天雷勾動地火,她也就是後來公公的小三。
這「可憐女人」有多可憐?她老公外遇,自己也搞外遇,結果自己被老公捉姦在床而被迫離婚。這麼可憐的女人遇到黑狗兄後,大的趕不走小的,小的趕不走大的,相安無事了10年;直到我與先生結婚時,50幾歲的公公在生意場上,又認識了小他10歲、生意有成的女人,因為事業理念相近,就偷偷在一起了,她就是公公的小四。
舊時代的男人,即使偷吃,總會想辦法分配領土。元配幫他生了2個男孩,負責照顧他的爸媽;「可憐女人」小三,喜歡吃喝玩樂,負責他的感情生活;小四生財有道,幫忙管事業。妙的地方是,小四的存在,只有小三不知道,只當黑狗兄是去國外出差。
哇!有人顧家,有人陪睡,有人賺錢,真是全天下男人的美夢了!但是有這麼好的事情嗎?當然這只發生在身體健康時!
60幾歲,歲月無情,公公身體出狀況,無法久坐無法開車,倦鳥總算歸巢了,回到元配家「養病」,婆婆盡心盡力照顧。照顧了一個月,身體才好一點點,公公就要求小孩開車載他去小三那邊住,結果因為一通與小四的電話被小三發現了,戰爭爆發!
如今也同樣60幾歲的小三,早就不復當年可憐,而是非常潑辣,無法忍受跟了公公20年,居然不知道還有小四的存在,氣得要請道士斬桃花。但她並非正宮,於情於理輪不到她,因此要脅公公和元配離婚娶她,不然就跟公公一起殉情!
聰明婆婆 最後勝利者
我們孩子群起反對,婆婆都辛苦這麼久了,倦鳥歸巢,何必理會小三興風作浪?沒想到,婆婆卻簽了字,卻只要求公公一件事:要離婚可以,但是你只能跟小四結婚,這樣的話我一毛錢都不要。
正當我們納悶時,並不知道,原來婆婆同時也跟小三提條件:要我離婚可以,請拿出500萬給我;婆婆也跟小四有協議:我願意為妳讓步,讓妳有個名分,但念在我為了這個家的犧牲沒存到錢,請給我養老的費用1000萬。
為什麼婆婆不幫小三呢?一直以來,小三對正宮的小孩非常不友善,打電話找爸爸都要經過她過濾。殊不知小四對小孩及正宮還不錯,基本上大家都不討厭她。小四也想要名份,但不想逼婆婆離婚,這點婆婆都看在眼裡。婆婆其實在照顧了公公一個月,過了一個月沒有自由也沒有任何感激的生活後,終於徹底的死心了。她這把年紀,該享福了,不願再去伺候任何人,也不願再跟公公有瓜葛了。
我問她,那為何不順便敲公公一筆?婆婆回答:「他根本就沒現金,與其讓他在變賣公司與離婚間困擾,不如讓他在那兩個女人間掙扎!讓他痛苦的,不是我。」
聽聞小三付得很不甘願,因為那幾乎是她全部的存款了,而小四付得非常爽快,因為這只是她不到十分之一的資產。婆婆開的這些數字,真的很絕!
現在婆婆60幾歲了,賣了一張1500萬的離婚證書,又順利的把一個又老又病又絕情的男人脫手,正過著含飴弄孫逍遙自在的生活。
至於公公後來怎麼做呢?除了那兩個女人自己去搶之外,已經沒有人在乎了……
(蘋果日報 春天的雪人╱台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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