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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嚴清淨平等覺經解 菩薩往生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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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嚴清淨平等覺經解 菩薩往生第四十二

前之三輩與邊地疑城,皆論凡夫往生。今品廣明十方菩薩往生之數無量。彌顯淨土妙法,聖凡齊收,利鈍悉被。普勸眾生,求生極樂也。

彌勒菩薩白佛言:今此娑婆世界,及諸佛剎不退菩薩當生極樂國者,其數幾何?佛告彌勒:於此世界,有七百二十億菩薩,已曾供養無數諸佛,植眾德本,當生彼國。諸小行菩薩,⋯⋯修習功德,當往生者,不可稱計。

首彌勒大士叩問,此土他方不退菩薩(即阿鞞跋致)今當往生之數。佛答此土往生菩薩,其中大行者七百二十億菩薩。小行者不計其數。「小行」者,《無量壽經鈔》云:「小行等者,十信菩薩名為小行,對不退故。」蓋謂不退菩薩名為大行菩薩,十信稱為小行菩薩,以升沉不定也。

不但我剎諸菩薩等,往生彼國。他方佛土亦復如是。從遠照佛剎,有十八俱胝那由他菩薩摩訶薩,生彼國土。東北方寶藏佛剎,有九十億不退菩薩,當生彼國。從無量音佛剎、光明佛剎、龍天佛剎、勝力佛剎、師子佛剎、離塵佛剎、德首佛剎、仁王佛剎、華幢佛剎,不退菩薩當往生者,或數十百億,或數百千億,乃至萬億。

以上明他方十一佛剎之名,及往生菩薩之數。此下復標第十二、第十三兩佛剎。《會疏》曰:「十三次序,為出世前後,為約方所,其義未明。」故今亦不必深究。經中舉本土及他方十三剎,此十三剎僅為無量剎土中之略例。

其第十二佛名無上華。彼有無數諸菩薩眾,皆不退轉。智慧勇猛,已曾供養無量諸佛,具大精進,發趣一乘。於七日中,即能攝取百千億劫,大士所修堅固之法。斯等菩薩,皆當往生。其第十三佛名日無畏,彼有七百九十億大菩薩眾,諸小菩薩及比丘等,不可稱計,皆當往生。十方世界諸佛名號及菩薩眾當往生者,但說其名,窮劫不盡。

上文採自《魏譯》。若參證《唐譯》,則此處第一句「其第十二佛」,應指第十二佛剎。(例如《魏譯》「其第二佛名曰寶藏」。《唐譯》則為「寶藏佛國」。)至於第十二佛土顯往生菩薩之德,亦是例舉。「堅固之法」者,不退轉法也。至於不退菩薩亦往生極樂,其義為何?如《大論》中:「問曰:菩薩法應度眾生,何以但至清淨無量壽佛世界中。答曰:菩薩有二種:一者,有慈悲心多為眾生。二者多集諸佛功德。樂多集諸佛功德者,至一乘清淨無量壽世界。好多為眾生者,至無佛法眾處。」又《論註》云:「未證淨心菩薩者,初地已上七地已還諸菩薩也。此菩薩亦能現身,若百若千若萬若億,若百千萬億無佛國土施作佛事。要須作心入三昧乃能。非不作心。以作心故,名為未得淨心。此菩薩願生安樂淨土,即見阿彌陀佛。見阿彌陀佛時,與上地諸菩薩畢竟身等法等。龍樹菩薩、婆藪槃頭菩薩,願生彼者,當為此耳。」又云:「菩薩於七地中,得大寂滅。上不見諸佛可求,下不見眾生可度。欲捨佛道,證於實際。爾時若不得十方諸佛神力加勸,即便滅度,與二乘無異。菩薩若往生安樂,見阿彌陀佛,即無此難。」以上《大論》與《往生論註》,皆明不退菩薩願往生極樂之因由也。

《無量壽起信論》曰:「右明往生菩薩不可計數。皆是如來願力所持,光明所攝。所以智者大師臨終,令門人唱無量壽佛,及觀經題目。合掌讚曰:『四十八願,莊嚴淨土。華池寶樹,易往無人。火車相現,一念改悔,尚得往生。況戒定薰修,聖行道力,實不唐捐。』言訖,稱三寶名,奄然而逝」。唐法照上五臺,入大聖竹林寺,見文殊、普賢二大菩薩,問修行之要。文殊曰:『諸修行門無如念佛。我於過去劫中,因念佛故,得一切種智。是故一切諸法,般若波羅蜜多,甚深禪定,乃至諸佛正遍知海,皆從念佛而生』。照云:『當云何念?』文殊曰:『此世界西有阿彌陀佛。彼佛願力不可思議。汝當繼念,令無間斷。命終之時,決定往生。』二大菩薩因與授記曰:『汝以念佛不思議故,畢竟證無上覺。若善男女願疾出離,應當念佛。』慧日泛舶渡海,達天竺。至健馱羅國。東北大山有觀音像。日乃七日叩頭。又斷食畢命為期。至七日夜,忽見觀音現紫金身,坐寶蓮華。垂手摩頂曰:『汝欲傳法,自利利他,唯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可見淨土法門,勝過諸行。他如天親大士《往生論》、馬鳴大士《起信論》、智者大師《十疑論》,以及永明、天如、楚石、蓮池諸大德,所有述作。莫不殷勤讚歎,導往西方。決無欺世誤人之事。何況我等生當末季,法弱魔強。獨力修行,豈無錯路。若復徘徊不信,深戀塵勞。如蛾赴火,如魚處涸。曾不幾時,大苦隨後。宜各猛省,莫更他求。

(以上正宗分竟。)

彭氏《起信論》釋曰:「正宗者,一、首明法藏廣大誓願,為令行者生擔荷心。發起悲智,具普賢願故。一、次明法藏廣大功德,為令行者生真實心,廣行方便,滿普賢行故。一、次明極樂依正種種莊嚴。為今行者生決定心,至誠迴向,入佛境界,不墮疑城故。一、次明往生正因,及世間果報,為令行者生精進心,一念念佛,成就三昧,決生彼國故。」準彭氏之說,要而言之,其首二則是勸願,亦即發菩提心也。第三則是勸信。其末則勸行。止惡行善,而善中之王則持名也。信願即是發菩提心,持名即一向專念。正是本經之宗。故云「正宗分」。若約小本,即是信願持名。兩本繁簡有差,而綱宗無異。靈峰大師論小本之正宗分曰:「初廣陳彼土依正妙果以啟信。二特勸眾生應求往生以發願。三正示行者執持名號以立行。信願持名,一經要旨。」兩本合參,宗旨益明。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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