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 緣 起 偈 見 解 脫 義
妙 音 智
在北傳和南傳佛教的文獻中,都有舍利弗、目犍連聞偈悟道,皈依佛陀,成為佛陀的上首二大弟子——“如來雙勝”的記載。如南傳律藏犍度《大品》(Mahavagga)對此事的記述大致如下:
當僧伽已擴大到千人以上時,佛陀率領大比丘眾來到了摩揭陀國首都王舍城,與頻毗沙羅王會面,並接受了國王供養的竹林精舍。當時在王舍城有散惹夷(Sasjaya)及其二百五十弟子,舍利弗和目犍連也在其門下並且是會眾之首。他們二人約定,無論誰先得到“不死”,即解脫或涅盤,就應立即告訴另一個人。
一天,舍利弗遇到佛陀的大弟子、最初五比丘之一的馬勝(Assaji)尊者,被尊者行乞時安祥、莊嚴的神態所吸引,趨前請問。當得知尊者是大沙門喬答摩的弟子時,他十分渴切地想要了解佛陀的教法,因此請求尊者無論如何也要告訴他一些佛陀教義的心要。於是馬勝尊者便對舍利弗說了一個偈頌,這個偈頌就是後來佛教經典經常引用的“緣起偈”,又叫“法身偈”(流行的漢譯先後有幾種,譯句 出入略有不同,以下是對照梵文和巴利文之後的重譯):
“諸法從因起,如來說其因;大沙門如實,亦說彼還滅。”
舍利弗聽了這一偈頌後,當即證得清淨無垢法眼——“一切觀待因緣而生者, 亦 必觀待因緣而滅。”並對馬勝尊者說:“如果這就是( 陀所說的)法,那麼你一定已經證得了往昔多無數劫所未曾見的一切苦的寂滅!”
舍利弗回去將此偈頌轉告了目犍連,目犍連也同樣當即證得了清淨無垢法眼。他們二人勸說其他二百五十弟子離開了散惹夷,一同去皈依佛陀,而散惹夷本人則拒絕接受勸告。當他們遠遠地向著竹林精舍走來時,佛陀預先告訴眾比丘說:“這兩個正在到來的人將成為我最殊勝的弟子。”
這則故事,在諸多有關佛陀和弟子的傳記中,具有十分特殊的意義。因為從這裡體現出佛陀時代,人們在知見抉擇上的嚴肅不苟。 這種抉擇是一種自我認知的過程,而決非僅靠某種權威或對權威的仰信。在知見上抉擇的過程,本身也是覺悟的過程,而覺悟不僅是知性上的,同時也是實踐意義上的解脫。
在印度,直到今天,人們還是用“見”(darsana)一詞來指某種理論、哲學或宗教體系以及這種體系的講說和實踐。比如稱佛教為Baudhadarsana,即“隨佛陀見”。“見”這個詞源於一個梵語動詞詞根drs,意思是“看見”,由此引申為“認知”。從這種詞義的派生上恰好可以反映印度傳統思想的一個基本特點,那就是認識和實踐的統一,也就是說把對真理的探求與對人生終極關懷問題的解決結合在一起。正如簡德拉塔·夏爾瑪() 其《印度哲學批判概論》中所說:
“西方哲學,基本上是對真理作知性上的探求,因此或多或少地保持了‘哲學’一詞在語源學上的含義。而印度哲學則濃厚地帶有精神解脫意味,並且總是強調對真理實證上的必需。Darsana既指‘觀察’,又指‘觀察的工具、方法’,它意味著對真實的直接、當下和直覺的觀察,對真理的實際領悟以及達到這種覺悟的方法。”
在佛教興起以前,印度傳統思想中已經出現了四種主要的體系,即婆羅門教、順世論、耆那教和命定論。這四種不同的體系在知見上都帶有尋求某種終極存在的傾向,如婆羅門教關於“我/梵”(atman/brahman)的同一、順世論和命定論的“自性”(svabhava)和耆那教的“業”(Kiriya)等。此外還有不定論者,以舍利弗、目犍連最初依止的散惹夷為代表,主張對任何問題都不作決定, 在知見上采取一種極端的懷疑主義和不可知論態度。他們在實踐上或主張禁欲、苦行,藉苦修冥想以求解脫;或主張縱欲、享樂,以滿足現時的快樂為人生最高目的。
舍利弗和目犍連之所以最初依止於散惹夷門下,很可能因為他們是真正的懷疑主義者。如果他們已經徹底地不滿足於懷疑主義的傳統,他們本可以很容易地接受當時任何一種關於終極實存的定論,如婆羅門教義甚至是命定論或耆那教的理論,如果不是順世論的話。然而他們留在散惹夷的門下直到發現一種將懷疑主義與某種積極教義相結合的傳統。這也解釋了為什麼他們僅僅是聽了對佛陀理論的傳達之後就立即為之所吸引。因為正是在這裡他們找到了懷疑論問題的新的解決,在此以前的任何學派都無法與之相比。佛陀在解決懷疑論問題上的獨到之處在這一偈頌中清楚地體現出來。
當散惹夷因畏於陷入錯誤而不願發表任何積極的意見時,佛陀則傾向於承認人類知識上的局限性,同時提供一種對真理和真實的合理描述,而不帶有對終極存在的企圖。這種解決方法使他避免了任何本體論或形而上學的負累,並且以一種更有意義的方式使用了語言。正因如此,佛陀拒絕提出或回答關於終極原因或終極命運等困擾印度哲學數個世紀的問題。
如果說在哲學問題上,絕對論是追求終極存在的結果,而極端懷疑論是由於在這種冒險上的失敗的話,那麼佛陀在他對人生經驗的解釋中,已經離棄了對那種實體的尋求,離棄了絕對論和極端懷疑論而將自身置於中道。
曾有弟子問佛陀什麼是“正見”,佛陀就當時知見紛紜的情況回答說:“世間大多數人都被種種見所束縛,只有不隨行於種種見,離於種種見,不味著於種種見,而思維:苦因有故生,苦因滅故滅。這樣的人能斷諸疑惑,所得正智,不隨他轉。 ”
佛陀教義的核心即緣起,見緣起即見如來,見緣起即見解脫。“諸法從因起”,這裡的法指的是生死等煩惱法,這些之所以會發生,就是因為有導致它們產生的原因。“如來說其因”,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煩惱或擾亂的心態,如無明、貪著和嗔恨等;一是由煩惱或在擾亂的心態下引發的有害行為。“大沙門如實,亦說彼還滅”,大沙門指佛陀,我們現在所經驗的種種無法令人滿意的問題,是由無始以來的煩惱和有害的行為所導致的。因為我們現在仍然產生新的煩惱和造作新的業行,所以今後還要繼續經驗由此而生的種種苦惱。但這並不是說我們不能改變這種命運,相反,佛陀如實地告訴我們:當導致苦惱的因息滅時,這種因所導致的苦惱也將隨之息滅,就如同當我們停止向燈盞裡注油的時候,這盞燈必將熄滅一樣。因此雖然我們從無始以來經歷煩惱業力的生死輪回,但我們卻完全有可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改變自身的命運,那就是對治生死苦惱的因——心的擾亂狀態和由之而來的有害的行為。這樣,由此緣起偈所揭示的佛陀教法的心要就為我們指出了一條可把握在自己手中的解脫之道。緣起偈總攝佛說四諦法。其初二句“諸法從因起,如來說其因”攝四諦的初二諦:法=苦諦、因=集諦。後二句“大沙門如實,亦說彼還滅”攝四諦後二諦:還滅=滅諦、如實說彼還滅=道諦。因此總攝無我、十二因緣和中道等教法。
此緣起偈在大乘佛教興起後更廣為流行。因其顯示了佛法核心的緣起解脫思想,被視作佛的法身體現,稱為“緣起咒”、“法身偈”,而寫於供養經書、像、塔等處。在密咒法中用緣起咒加持舌,能令所誦真言如實成就。
緣起咒是一切善逝的法身,誰見緣起即見善逝。哪怕是將它放在油柑子大的小塔當中,今生中也能生起梵天福德。持誦一遍此咒能清淨一切罪業,平息,遣除一切違緣,如果觀想任何事物而誦,相當於造佛像或佛塔。若觀想任何供品而誦,則等於供養遍滿世間界的供品。如果恆時念誦,則圓滿一切心願,任何損害也不能侵害,完整受持一切正法。如果誦十萬遍,那麼將如願實現一切所求之事。在它的各種事業儀軌中也有宣說。大圓滿系解脫咒中說這也是能獲得化生安住相續解脫的心咒。總之,一切如來得手印,猶如諸法的生命一般,功德不可思議。 這是全知麥彭仁波切著的《淨除業障百咒功德中宣說的。 願一切善妙吉祥!
緣起是什麼意思?
“緣起”即“諸法由因緣而起”。簡單地說,就是一切事物或一切現像的生起,都是相待相對的互存關系和條件,離開關系和條件,就不能生起任何一個事物或現像。因Hetu、緣Paccaya,一般地解釋,就是關系和條件。佛曾給“緣起”下了這樣的定義:若此有則彼有,若此生則彼生;若此無則彼無,若此滅則彼滅。這四句就是表示同時的或者異時的互存關系。
緣起偈:又叫法身偈, 不譯句意,直讀音即稱緣起咒。
這首偈的巴利文:Ye Dhammā Hetuppabhavā, Tesam Hetum Tathāgato āha。Tesam Ca Yo nirodho,Evamvadi Mahāsamano。
這首偈被稱為法身舍利偈,這也是說明緣起教義在佛教中的重要地位。
意思是: 諸法因緣生,緣謝法還滅,吾師大沙門,常作如是說。
亦有譯作: 諸法從因起,如來說其因,大沙門如實,亦說彼還滅。
亦有譯作: 若法因緣生,法亦因緣滅,是生滅因緣,佛大沙門說。
亦有譯作: 諸法從緣生,諸法從緣滅,我佛大沙門,常作如是說。
等等譯文.
藏地念:
嗡,耶打拉瑪 OM Yea Dar Ma
嘻都帕拉巴哇 Heh Too Pra Bah Wah
嘻都爹 吭 Heh Tu Tay Ken
打他加打 Ta Tha Ga Toe
哈耶嘩爹 HA Ya Wa Tet
爹吭叉喲 Tay Ken Cha Yo
尼羅打 Nee Ro Da
依橫嘩爹 Eh Wam Wa Dee
瑪哈沙瑪拿 Ma Ha Shra MA ha
梭哈. So ha.
十二因緣論一卷
淨意菩薩造
後魏北印度三藏菩提流支譯
歸命牟尼尊 妙法比丘僧
略作因緣論 為義顯現故
牟尼所演說 十二勝上分
因緣所生法 彼為三所攝
煩惱業及苦 次說應當知
煩惱初八九 業二及以十
余七說為苦 三攝十二法
從三故生二 從二故生七
從七復生三 是故如輪轉
一切世間法 唯因果無人
但從諸空法 唯生於空法
誦燈印鏡響 日珠種子水
諸陰轉不轉 智者善思量
有弟子成就。隨所聞法堪能受持。令不忘失於如來法。謂事非事及性相等。如是義中心懷疑惑。為得知故問言。尊者
牟尼所演說 十二勝上分
因緣所生法 彼為三所攝
如是等諸事 今為知請問
願為我解釋 除斷我疑網
師見弟子意 於法生渴仰
恭敬請示故 即答言汝聽
十二勝上分 彼為三所攝
煩惱業及苦 次說應當知
是中十及二 故曰為十二
以彼不異分 故名為勝分
如車輿分故 說勝分應知
言牟尼者。名為寂滅。亦名無分別。亦名為定。亦名無言說。彼牟尼所演。宣暢辯說。是名假名。然彼非是大人丈夫。自在定時。性相所生。但唯因緣所生成故。彼十二分。於煩惱業及以苦處。三法迭互共作因緣。如拒瓶案。如是三處所攝應知
問曰。何者為煩惱。何者為業。何者為苦。而得有此諸因緣法勝分攝成。
答曰。於此十二勝上分中。初為無明。第八為愛。第九為取。此三勝分是煩惱所攝。第二為行。第十為有。此二勝分是業所攝。余七勝分是苦所攝。此是煩惱業苦等三。攝十二分應知。言余七者。謂識名色六入觸受及生老死。恩愛別離。怨憎合會。所求不得。如是等法生一切苦。如是諸分。於向所說。煩惱業苦。以為根本。應知。攝十二分。唯有三事。更無余法。一切經中但有此分。更無有余
問曰。已知此等諸勝分義。為我解釋煩惱業苦在於何處。復雲何成一切諸事。答曰。從三生二。三是煩惱。二是業。謂從煩惱而生於業。從二生七。七者是苦。謂從於業而生於苦。從七生三者。謂從於苦而生煩惱。此說煩惱業苦三種迭互相生。是故生有輪轉不定。所言有者。所謂欲色無色界等。彼中不住。喻如輪轉。以彼有故。一切世間凡夫眾生。次第上下猶如輪轉。有中不定。以不定故。說有三處
問曰。彼造一切身。自在眾生。何者是彼作事雲何
答曰。偈言。一切世間法。唯因果無人。除假說故有。此是正思量。彼非說性。是故見作眾生不成
問曰。若如是者。雲何得從現在世間而取未來世間
答曰。乃至無有一毫等法從現在世間而取未來世間。是故偈言。但從諸空法。唯生於空法。此明自我我所空。謂煩惱業處。此五法行性離無我。應如是取
問曰。若性無我法中。而行性無我者。今說何為證
答曰。偈言。誦燈印鏡響。日珠種子水。如是等諸喻。為證可取。信無自體。性假名故。有言。現在世未來世者。如師所誦。實不從師轉至弟子。雖不從師轉至弟子。豈可不成授弟子義。可言弟子無因而得。遮護妄計無因患故。如是臨命終時。心識不至未來世間。防常患故。非未來身從余處來。遮護妄計無因患故。如師誦為因。令弟子得。彼不可說。以為即是亦不可說。為一向異。如是臨命終時。心識為因。是故得生後身心識。而彼心識。不可說一不可說異。亦不離彼。亦不即彼。如是從燈生燈。從印生印。從鏡生像。從聲有響。從日從珠出生於火。從子生芽。如安石榴庵羅果等。口生涎水。如是等法。不名即彼。不名異彼。如是一切諸因緣法。轉不轉事。諸有智者。善思量應知。是中陰者。所謂說色受想行識。彼托生者。此諸陰滅。因彼滅陰。後相似生。然實無有一毫等法從此至彼。此是世間漸次之義。以是義故。一切世間。無常不淨苦無我等。以能觀察如是事故。於諸法中不生疑惑。不疑惑故則不生染。不生染故則不生著。不生著故則不虛渴。不虛渴故則不造業。以無業故則不取事。不取事故不造有為行。無有為行。故則不復生。以不生故無有一切身心等苦。如是不造五種因故。則於彼處無七種果。以無果故名為解脫。如是作故。則是釋成不生不滅不常不斷。有邊無邊如是等句。於中有偈
不見無緣生 決定是正義
於諸最妙事 是故不成斷
於中無所減 亦復無所增
應見如諦實 隨狀及如彼
阿含口解十二因緣經
後漢安息優婆塞都尉安玄共沙門嚴佛調譯
欲斷生死趣度世道者。當念卻十二因緣。何等為十二。一者本為痴。二者從痴為所作行。三者從作行為所識。四者從所識為名色。五者從名色為六衰。六者從六衰為所更。七者從所更為痛。八者從痛為愛。九者從愛為求。十者從求為得。十一者從得為生。十二者從生為老病死。是為十二因緣事。此十二事欲起。當用四非常滅之。何等為四非常。一為識苦。二為舍習。三為知盡。四為行道。更說念生念老念病念死。念是四事。便卻是十二因緣道成。念是四事道人。欲得度世。當斷十二因緣事。是為斷生死根。十二因緣有內外。一者內為痴。外為地。二者內為行。外為水。三者內為識。外為火。四者內為名色外為風。五者內為六入外為空。六者內為災外為種。七者內為痛外為根。八者內為愛外為莖。九者內為受外為葉。十者內為有外為節。十一者內為生外為華。十二者內為老死外為實。人生死從內十二因緣。萬物生死從外十二因緣。何等為痴。謂不禮父母。不分別白黑。從是因緣得痛。不欲棄不信。今世亦後世。已作是事。便隨行不作。是亦不得。是以有痴便為行。已有行便為識。已有識便為名色。已有名色便為六入。已有六入便為栽。已有栽便為痛。已有痛便為愛。已有愛便為受。已有受便為有。已有有便為生。已有生便為老死。故人生取十二因緣。得十二因緣生。無因緣亦不生。萬物亦爾。不斷十二因緣。不脫生死。行三十七品經。為從是得道。十二因緣有五事。一者痴。二者生死精行。是前世因緣。三者識。從識受身生。四者名色。色身復成五陰。是今世因緣。五者六衰。復作生死精行種栽。是後世因緣。前後三世轉相因緣故。為有五事 。
十二因緣。本從身十事。出身十事。七事成一。三事從四七事成。一者殺盜淫兩舌惡口妄言綺語。共從色為一。三事從四者。嫉嗔恚痴。從痛癢思想生死識。是十事合為五陰。便為十二因緣。地名痴行為盛陰。便作生死行。自種栽名為行。已有行便有識。受身生死。有識便有名色。身復作十事。成已五陰。已有名色便有六入。復作盛陰。行種栽後當復受轉相。因緣生死故名為因緣。身十事為十二因緣者。嫉為痴。嗔恚為生死。精疑為識。殺為名色。盜為六衰。淫為更。兩舌為痛。妄言為愛。惡口為成。綺語為願。生有無故為有。十二因緣。何以故。淫為痴。嗔恚為生死。精疑為識。內三事為本。已有三事。便有七事。成五盛陰。嫉為五陰本故為疑。五陰行可意善不可意嗔。便作生死精十事。外從身內意故。疑謂不分別白黑。不識生死故為識。道人欲斷。十二因緣。當先斷身十事。便為痴。從痴五陰滅。十二因緣亦滅斷身十事者。外從身內從意故。言身意持。謂不殺。亦謂外從口。內從嫉斷者。謂萬物一切意不起。便嗔恚止。嗔恚止便殺止。殺止便貪欲止。貪欲止便泣止。外口者謂聲。止聲者。兩舌惡口妄言綺語亦止。無有疑便入道。是為還五陰斷十二因緣本。
人受身有三別。第一五陰盛陰。第二十八種。第三十二因緣行。是三事得身三別。第一五陰盛陰者。五陰從身十事出。從眼為色陰。從耳為痛癢陰。從鼻為思想陰。從口為生死陰。從意為識陰。心主念對是六事為根本。是為五陰地。第二十八。入十九根。十八種者。五陰行為盛陰。有對有入為十二入本。六情為十八間。有識故為十九根。言十八種者。識不生故。為十八種。是說盛陰行生十八種十九根。第三十二因緣者。謂五陰五盛陰。行求十二因緣便有身。是同身十事。俱分別之耳。從色得身。從四陰得名字。從名色得愛受。從受行痴。行痴便成十二因緣。道當為斷色不為身。但名字為身。雖有眼耳鼻舌身意。亦復非身。何以故。設耳是人。當能聽一切。從形得名字。譬金字。譬如以金作物。因從是得字。地水火風空。是五事作身。亦復非身。何以故身知細滑故。人已死地不知細滑故。知地水火風空非身。身亦空意亦空。俱空無所有。亦無痛癢。何以故。人已死亦不復覺痛癢。如是為空。意已離身亦無痛癢。但因緣共合故。還歸無有。身中有十二風。上氣風下氣風。眼風耳風鼻風。背風脅風臍風。臂風足風曲風刀風。刀風至病人。殺生刀風。刀風斷截人命。生老病死。生者謂初墮母腹中時為生。已生便老。止者謂意中止。用止故敗氣息出入。見了身本。合十事為敗 。
身中五事。一者地。二者水。三者火。四者風。五者空。堅者為地。軟者為水。熱者為火。氣者為風。飯食得出入為空。亦余因緣合為人。自計是我身。若欲萬物當挍計有身。亦有五因緣共合。一者色。二者痛癢。三者思想。四者生死。五者識。是十事共合。便見生死。事有善惡。行善有二輩。不犯身三口四意三。是為一善。二善者。布施持戒忍辱精進不疑。是為二善。惡亦有二輩。犯身三口四意三飲酒。是為一惡。疑嫉慳貪是為二惡。護身口意是為道行人。從福得生。從行得老病死。身便壞敗人臥出時。意離身在地因緣。何以故不死。四事合持未散故。人行十事就三事。人行三事就二事。人行二事就一事。何等十事。謂十惡。便得身口意三事。已有三事。便有名色二事。已有名色。便墮痴百劫。乃得為人難得完具。人生精作地識為種。五道識名異合一識。入一識便失所本。知如人生天上。含人識受入天識。便忘人間事。人從無生。從有死。無何以故生。不識無故生。有何以故死。不識有故死。識無不復生。識有不復死 。
意有所念以滅。便到所生處。意念不滅。亦不得行生上意。意頭起以滅。復更念所念雖多。當還從上頭意受因緣。生人本從婦。婦夫不淨污露得身。長大便惡知識相隨。為五陰六止十二衰所欺。便有老病死憂苦。生死為痴。慧人當斷六止。謂地水火風空識。十二衰。謂色聲香味細滑念欲。內有匿賊。是為十二衰。人生有三因緣。一者合會。二者聚。三者心意識。痛癢思想生死識。是為合會。諸愛欲是為聚。上頭為上。頭為心中央為意。後頭為識。人初墮母腹中。如雞子中黃。至三十七日。悉有頭面手足指具足。未生四日到向下。人在母腹中。苦不可言。人在母腹中。命日益識日大。身稍老至半年時。身與識日減。得身為福亦為罪。何以故。以得人身是為福。以飢渴寒熱貪淫嫉妒為罪。人生子有五因緣。一者有本願。二者同業。三者曉禮。四者來債。五者償債。何等為本願。謂先世時見人子端正。便願言我子如是。同業者。謂同計挍得利相呼。曉禮者。謂當相敬愛。來債者。謂父母主治生。子橫用之。償債者。謂子治生付父母。是為償債。子以三因緣生。一者父母先世負子錢。二者子先世負父母錢。三者怨家來作子。父母勤苦求財已致便死。子得用之。是為父母先負子錢。子行求財產已致便死。父母用之。是為子負父母錢。有時子生百日千日便死。父母便憂愁惱。是為怨家相從生 。
生。子有三輩。一者福子。二者真子。三者不真子。何等為福子。謂父母持戒布施忍辱精進行道。子亦爾。是為福子。真子者。父母不信道。子獨奉道教。是為真子。不真子者。父母隨道業隨法行。子但飲酒作惡。人所不欲見。是為不真子。
子從父母生。有同意。有同行。有同念。俱長壽富貴端正。是為同行。貪欲嗔恚。是為同意。精進行道。是為同念。本行在父多類父。本行在母多類母。不同行不相類故。人生墮地未有所知。便喜向其母者。意識本因緣故耳 。
人來生時有因緣。身能出入無間。至七日便復壞其身。亦有地水火風空。但微難見。人年老少識多忘者。識轉稍向後所生處。何以故。不預知當所生處。用未到故。他人生他人來。他人至他人所。他人憂他人所。從來久遠習故。不學身有三痛。意亦有三痛。身痛者。謂得刀杖瓦石蹴蹋。二者病瘦。三者死。意痛者。一為憂父母兄弟妻子知識。二為憂財寶怨家。何以故為痛。謂五陰不調故痛。何以故為死陰。熟壞故為死。一切病皆意所作。身無所知故不作是病。是身何以故為病。四因緣不等故。何以為憂。一切不如意故何以不定。病疾過去故。何以為急。要欲壞。何以故為碎。身老毒故。何以為老死。壞故。何以為非常。不得自在故。何以為苦。急故。何以為空。無有主。言我作是如何。以為非身。不能離苦。不得受苦。是為十事 。
人所欲凡有三事。人之所愛。常欲得之。一者強健。二者安隱。三者長壽。如是復有三怨。一者年老。是強健怨。二者疾病。是安隱怨。三者身死。是長壽怨。亦有三救。一者歸命佛。二者歸命法。三者歸命比丘僧。
有四事可畏。一者生。二者老。三者病。四者死。人面赤有五因緣。一者近火。二者飲酒。三者恐怖。四者念怒。五者多慚愧。頭白有四因緣。一者火多。二者憂多。三者病多。四者種早白。人病瘦有四因緣。一者少食。二者有憂。三者多愁。四者有病。身未和調有四事不先語人。一者頭白。二者老。三者病。四者死。是四事不可避。亦不可離。亦不可卻。
有四事不可忍。一者飢。二者渴。三者寒。四者熱。身復有四事。一者不足。二者不滿。三者不飽。四者不厭。身復有四痛。一者生時痛。二者老時痛。三者病時痛。四者死時痛。
一切味不過八種。一者苦。二者澀。三者辛。四者鹹。五者淡。六者甜。七者酢。八者不了了味。苦增寒熱。澀多增風除寒。辛除水。酢除風。令人目冥。食有三因緣。悉入骨髓血脈中。一者肥膩。二者毒。三者酒。是三者皆遍身中無有不到。諸所食飲皆有肥膩。但有薄厚多少耳。人有四種。一者長者種。二者道術種。三者師巫種。四者田家種。生者有四種。一者腹生。二者謂寒熱和生。三者化生。四者卵生。腹生者。謂人及畜生。寒熱和生者。謂蟲蛾蚤虱。化生者。謂天及地獄。卵生者。謂飛鳥魚鱉。
人頭有四十五骨。從腰以上五十一骨。四支百四骨。合二百骨。人身有七十萬脈。九十九萬毛孔。得觀悉自見分別知之 。
有阿羅漢。以天眼徹視。見女人墮地獄中者甚眾多。便問佛。何以故。佛言。用四因緣故一者貪珍寶物衣被欲。得多故。二者相嫉妒。三者多口舌。四者作姿態淫多。以是故墮地獄中多耳 。
阿含口解十二因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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